柬埔寨第2篇--旅人的眼淚(關鍵地名:金邊)

旅人的眼淚

前面提過,到金邊這天是星期四,由於我還打算赴泰國曼谷且尚未辦理簽證,為了避免多耗時間,遂在隔日一早,即星期五早晨,我攔了部摩托車前往泰國大使館以辦理泰國簽證,因為聽說邊境無法辦落地簽(Visa on arrival)。

柬埔寨連年內戰,文盲的比率甚高,若是沒找到能講英文的車伕,就算把要去的地方以柬文寫出來也不見得奏效,我遂找了Capital前的車伕。

New one or old one?」車伕這麼問,問得真奇,我去舊的大使館做啥?

新的泰國大使館,實在夠新,新到一切付之闕如,舉凡填表、等候,全部在室外進行,這可是三十餘度的高溫哩,為了影印護照,臨時找了個車伕跑了好幾公里才辦成。要怪舊泰國使館在一個月前的那場暴動中被火燒了,好多人只得在這酷熱的室外等候著。

大使館門口,有一位西方人嚎啕大哭了起來:「They tell me, I can get visa……」我在旁邊看在眼裡,心中很快有了答案,我知道「They」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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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胡志明市要進入柬埔寨時,由於在范古老街一帶亦有售一路由胡志明市金邊暹粒泰國曼谷的車票,我也順便問了有關於是否可在泰柬邊境辦落地簽的事。

No need visa.」他們這麼說。原本第一家這麼說時我認為對方是菜鳥不懂,想不到第二家、第三家也這麼說。

Yes, I do need it, ……I am from Taiwan.」我順便給對方機會教育,因為,我現在手持的護照裡就有上次從機場入境泰國的落地簽戳記。

對方又說,沒問題的,已經有世界各國的人都是這樣進泰國的,就算須要簽證,邊境也能辦理。

在不確定泰柬邊境是否受理落地簽(後來進柬國問的結果是不行)的情況下,我遂決定入柬國再迅至泰國大使館辦理。

眼前這個哭泣的女遊客,想必是誤聽了那些越南旅行社人員的話,卻在泰柬邊境遭拒,一番折騰(場面想必很難堪),又回到金邊,不禁在這大使館情緒失控。

這也是此行第一次遇到流淚的旅者。沿途,我碰到許多來自西方的背包客,這些人大多堅強且獨立,即便在越南入境柬國那條黃濁的泥土路上,也沒有什麼complain

在邊境被拒,又撤回數百公里外的大使館,這打擊應該很重。

說真話,其實很難苛責越南那些旅行社的人,這些人應該從未出國,也不是存心欺騙,只是順著別人(老闆、同事)教的話語例行公事罷了。其原因,可由泰國大使館門口張貼的一張公告上找到答案。

這張公告,是除了此時開始流行的SARS之外,另一個讓我決定此行暫不入泰國的催化劑。

該張公告上,公告了入境泰國時可受理落地簽的邊境口岸及島嶼,還記憶於我腦海的,有曼谷機場、南部合艾、北部清邁、蘇梅島等十餘處,但不包括泰柬邊境的二處邊境(之後會詳述)。

公告的另一端,公告了無須簽證以及須簽證的國家及地方。

須要簽證的有十餘個,我還記憶上面寫著:中國(含台灣)、印度、捷克……無須簽證的要多的多:中國香港地區、日本、韓國、德、英、以色列…(你可以想到的大多數國家)。所以,越南旅行社所碰到的絕大多數遊客當然都是無須簽證的,再者,那些少數須簽證的人(例如眼前這位捷克女子),怎可能為了痛罵他們一頓而特地再回越南?於是乎,一錯再錯,順理成章的錯著。

我比較有意見的是泰國政府(或說泰國的觀光局);我無意挑戰一個中國政策,這本是國際的現實,只不過,難道台灣人對泰國的觀光貢獻小於香港?小於以色列?小於韓國?為什麼香港人無須簽證而台灣人需要簽證?這讓我有些不平;我想到以前還因為晚上入境曼谷可以辦落地簽而覺得高興,如今我該罵我那時的笨。

看到這張告示,是在我填好入境表格,拿了號碼牌之後的事了;在台灣,親自辦理泰國簽證可以當天取件,這時我也這麼想著。

之後叫到我的號碼,繳完費,給了我一張不知寫了什麼內容的牌子(柬文或泰文),我問:「下午可以來取件吧?

不行,要下禮拜三。」哇,那是5天後了,我沒料到。

沒有更快的方法嗎?比方說急件之類的,我可能不會在金邊待上5天。」我說。

不行。

那麼,請讓我撤回申請,我希望還能撤回這申請。」這幾個月來,我一直到計畫著至少要玩到泰國才回來的,然而,更改計畫卻只花了幾秒鐘,我決定從柬埔寨返台。

我不否認,從窗口決定撤回簽證的那一瞬間,我的思緒並不清晰,比方說,我所說的「可能不會在金邊待上5天」這句話,就錯的相當離譜,我最後從柬埔寨的金邊返台,已是15天後的事了,光是Capital的櫃檯,我就前後check-in3次。



56柬埔寨路旁高腳屋









5騎在路上,總會有熱情小孩跑出來說哈囉,據我觀察,沒穿衣服的恐怕不少於穿衣服的



6金邊市中央市場,是到金邊必去之處,走出來時,我常不知自身方位



5在這麼熱的國度還得多人擠成這樣,這,教我要說些什麼呢?


6金邊之洞里薩湖邊,前面稍遠處有艘郵輪,上面是一賭場

我的旅遊目標及其檢視

任何計畫總應有它的意義。出發前,我興奮地對我的這趟旅程賦予幾項意義,也作為說服家人、鼓勵自己的說辭。

1.獨行的貧窮之旅:我婉拒了他人要求隨行的提議,同時,只帶了341塊美金現金、100塊美金旅支、及三張卡片,預計每日花費20美金內。

2.陸路的跨國之旅:我花費了一些時間研讀各國邊境的狀況,注意時事新聞,除了去程和回程外,全程不打算搭飛機,至於計程車,也打算能不搭就不搭,直到最後,也確實沒搭。

這是寫在筆記本上頭的目標。

但是,在柬埔寨金邊,我靜下心來看這個目標,卻難掩其幼稚,像個小學生寫的「我的志願」。

我算那門子貧窮?剛進中國大陸不久,火車上的廣西農夫十幾個小時不喝,這滋味,我什麼時候挨過;在越南,到處都是戴斗笠、頂著烈日,見人就推銷紀念品、口香糖、麵包,成交機會卻極低的黝黑婦人,在觀光地點,即是晚上11點尤到處可見;在柬埔寨,處處是塵土飛揚的道路,瘸腳瞎眼的乞丐,我,只因為沿途住35塊的住宿,就能自豪於所謂貧窮旅遊?

我一個人旅行也沒啥了不起,這烈日下的子民,每天所過的生活,要叫我過2個月,只怕就凍未條了;再者,所謂陸路跨國之旅,如今看來,只不過是另一樁有點閒錢的人個個都做得到的事了。

剛進橫崗,碰到跪地不起的貧童,我還覺得同情,碰到乞丐還多少給一點;即使不給,也覺得心頭有壓力,而現在,隨著旅行日數的增加,乞丐越看越多,每天都要拒絕好多次,已然形成麻痺狀態。如果多進一個國家,只為了多蓋一個戳記,我還是願意專心地暫留柬埔寨,體會這個用血汗、頭顱寫歷史的地方。

既然已決定延長在柬埔寨的時間,並由柬埔寨返國,我遂以此自勉。